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1-02-21 浏览量:次
| 各相关单位:
2010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及产品、农业关键技术及示范、社会发展关键技术及产品、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与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软科学研究、博士后人才培养等8个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科技重大专项由厅重大项目办组织进行主题凝练和顶层设计。上述8个专题之外的计划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向各院科研秘书索要登陆名和密码,根据《2011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进入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登陆“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单位名称"及"推荐单位"均填写"湖南大学")
在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申报者可在“项目一览”中看到本人项目;申请者确定上传内容不再需要修改后告知科研院。科研院作为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将项目推荐至申报中心后,申报者可以在“项目跟踪”中看到本人项目。这时才可通过申报系统打印带水印的《项目申请书》。申报人将纸质材料报送各院系,由各院系汇总报送科研院高新处(工程大楼430),再由科研院统一报送项目材料。必须保证项目书面材料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
三、申报要求
1、网上申报。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科研院一律不受理。
2、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重点项目还需提交《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网上报送,同时提交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材料一式2份, A4纸,简装成册。附件3的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样表,仅供申报者在系统外预填报时用。
3、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发工作的负责人,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最多可参与2项;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牵头申报;已申报了2011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1年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
4、采取限额推荐。由于科技厅限项申报,对于相似或相近课题,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协调、整合后择优推荐报送。
5、实行限时申报。我校老师向科研院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3日下午17:00,之后不再受理申报。
科研院高新处联系人:唐永涵 牛一乐 0731-88823953
科技厅联系人:受 理 咨 询 钟海华 张国平易春
0731-88988730 88988320
系 统 咨 询 李 华0731-88988950
科研院高新处
2011年2月21日
附件:1、2011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湖南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3、湖南省计划项目申请书样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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