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1-02-22 浏览量:次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有意申报者认真研究申报指南(见附件1),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项目申报的具体程序及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者登陆 长沙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填写方法见附件2,“事业单位法人证”一项需打勾),自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
2、申报者登陆长沙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填报时,所有项目均需在“附件列表”中勾选相应的附件材料:
项目类别
| 需勾选项
| 一般项目
| ①营业执照(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行政事业单位为单位法人证)”; ②“首席专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
| 重点、重大项目
| ①营业执照(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行政事业单位为单位法人证)”; ②“首席专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③可研报告书;④查新报告(图书馆三楼)。
| 有合作单位参与合作的项目(包括一般、重点、重大项目)
| 除上述相应的基本应勾选项外,还需勾选①学校与合作单位的双方合作协议;②合作单位法人证;③企业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表(若合作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则不需要);④企业上一年度税务状况表(若合作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则不需要)。注:上述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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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有合作单位参与申报的项目均需在申报书纸质件“项目协作单位”一栏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4、申报书封面上“技术领域”一栏必须填写。
5、申报经费表中不需要自行填写上“合计”,经费合计在打印版中会自动生成。
6、填报结束并决定不再对填报内容进行修改时在线“提交至推荐部门”,并及时联系科研院高新处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核。待申报项目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再从网上下载PDF格式的申报内容,按A4纸张尺寸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将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按勾选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五份交至科研院高新处。
7、同一项目负责人一年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长沙市立项项目未结题之前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8、事业单位法人证,请到科研院高新处索取。
全年均可申报,每季度评审一次。各季度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3日、6月24日、9月23日、12月23日。
联 系 人: 李 琪、牛一乐
联系电话:88823953
科研院高新处
2011年2月21日
附件:1、2010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系统注册信息填写说明;
3、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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