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1-01-14 浏览量:次
湖南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了确保寒假期间各类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安全,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强化管理。
二、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自查工作,加强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各单位要按照校办“关于2011年寒假放假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大对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的巡查力度,做到重点部位重点关注。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废弃物、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燃易爆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类)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同时要按照学校规定,加强对实验废弃物品统一处置前的自我保管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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