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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工党支部、教工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内容说明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0-07-08  浏览量:

关于教工党支部、教工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实行公开承诺的内容说明

学院各教工党支部、教工党员:

根据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要求,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现结合学院实际,就教工党支部、教工党员公开承诺的内容及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 总体要求

公开承诺要把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学院教工党支部要把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等作为公开承诺的基本内容。教工党员要把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按照“五带头”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岗位实际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等作为公开承诺的基本内容。

二、具体内容

1、教工党支部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等方面作出承诺。

2、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

教师党员要突出强调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努力做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先行者等方面开展承诺。

管理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带头勤奋工作,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承诺。后勤服务岗位上的党员要围绕热爱本职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开展承诺。

3、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党员示范岗及其他各级奖励获得者要做出更为具体、更具特色、更切合实际的承诺,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4、各级领导干部、各单位负责人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做出为群众办实事、勤政、廉政的具体承诺,充分发挥表率及引领作用。

请各教工党支部认真填写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组织所在支部党员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并将填写好的公开承诺书于7月5日(周一)下午统一交至党委办公室崔坤在同志处。表格下载地址:学院网站通知栏。

联系电话:88821869,13875858105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201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