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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4-11-27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国家和学校教职工出国留学政策,现将我校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别和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研究项目,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待录取时确定。

三、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请条件及要求

教师岗、专职科研岗以及实验技术岗位全职聘用人员,符合条件者经学院同意均可申请。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校服务。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工作表现突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水平需达到《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所在学院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类人员如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二)其他申请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特聘教授、“国家*****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

年龄不超过5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根据往年录取情况,建议符合申报“博士后研究”类别所需条件的教师申报该类别。对类别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四、申请指南

(一)网上报名

1.查阅文件。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阅《2015年申报指南》,并认真阅读选拔简章、外语条件、项目指南、申请步骤等信息。

2.网上填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2015年)》进行报名,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因网报时段集中,人数众多,可选择清晨、午间或晚上10:00后填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请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月8日。

3.上传照片及申请附件材料。

4.网报注意事项:

⑴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湖南大学”;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即派出渠道)请根据《2015年留学项目专栏》中的项目说明选择。

⑵ 拟留学单位请选择具有拟留学专业强势的留学单位;导师请尽可能选择本学科领域的知名教授,如有合作基础和合作项目更有利于申报成功。

⑶ 如申请时尚未取得外语合格证,请说明已有外语水平及外语培训计划。

⑷ 申请表填写的详实程度直接影响到评审结果,请申请人陈述出国研修的必要性时在研修计划、学术联系、学习背景、合作基础等方面加以论证,重视出国研修计划的撰写,要求文字精炼、重点突出、逻辑清晰,具有可行性。

⑸2011年以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对象重点选拔承担国家级、部省级重大项目的申请人,请申请人务必将研修计划与所承担的在研项目、课题紧密结合,并围绕出国研究课题进行阐述;出国研究课题要有名称,计划须切实可行并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紧密相关;留学计划及回国以后的预期目标要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兼顾。

(二)纸质材料递交

1.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请人按照《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4网址链接。

按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无职称证书,请上传学校所发聘书。提供的材料中如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不超过500个字符)。

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请各学院人事干事按“学院名+申请人姓名”标题格式统一发送至此邮件地址受spam bots保护,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来查阅。。

3.请学院人事干事于2015年1月9日上午下班前将2015年度国家公派出国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需发送至此邮件地址受spam bots保护,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来查阅。)及申请人纸质材料统一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校办公楼208办公室)。

五、其它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录取人如未按期派出,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申请前请做好教学、科研安排以及留学国别等相关工作准备,以确保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

2.2015年1月5日-1月8日申请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6年3月31日)。

3.外语未达标人员,可参加学校组织PETS5考前培训(培训联系电话:教务处88822840)和教育部指定语言培训机构学习,需外出培训者提交《湖南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申请审批表》(http://rsc.hnu.cn/)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经审批后方可外出培训,费用自理。

4.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人员(除极个别有特殊需求的项目外)均需自行联系国外导师和留学单位。

5.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如被录取,派出前需报学校另行审批。

6. 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申请人如未获资助,可在2015年4月和9月申请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申请该项目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为:已聘教学科研岗、教员岗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教师;已获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或邀请信;具有有效的外语水平合格证明。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的申请范围不包括留校优秀博士、专职科研人员及实验技术人员及来校后有出国留学一年及以上经历人员,未申请过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该项目。

7.其他项目的申请条件及申报事宜将另行公布,详情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进行查阅;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其它国家公派专项,根据基金委工作安排不定时在人力资源处网站、校内办公网上通知,请各学院人事干事接到通知后及时向教师传达。

8.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从事外国语言文学、外语复合型专业及国际区域问题学习或研究人员须申请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人才培养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不接受此类人员的申请;来校后有出国留学一年及以上经历的教师,申报的留学期限为3个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 杨湘清 邹薇 88822785 此邮件地址受spam bots保护,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来查阅。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csc.edu.cn

学校人力资源处网址:http://rsc.hnu.cn/

附件:

1.2015年度国家公派出国推荐人员汇总表

2.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www.csc.edu.cn/Chuguo/fc8d228ee3ec4374ae66c004ccb16e1f.shtml)

3. 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http://www.csc.edu.cn/Chuguo/4cea8db25534425ca4cbb8baddd44c5a.shtml)

4.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Chuguo/dfd887f6afd541af87c3de46f104bbbe.shtml)

5. 2015年留学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4414bac35a2c4974b5f3bd0b02f900cf.shtml)

人力资源处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