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4-09-28 浏览量:次
为做好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1.统计发表论文时,只计算化学化工学院为第一单位的论文;根据学校文件,标注国重室而未标注其他学院的论文也可计入;
2.并列第一作者论文,若两个作者都是研究生,则只计书面上的第一作者,若第一作者为本校或外校教师,可计并列第一的第二作者;
3.有发表JACS,Angew论文的第一作者优先考虑;
4.作为国家重点学科,分析化学学科的学生有发表Anal Chem论文的第一作者优先考虑;
5.国家奖学金每位同学只能够获得一次。
化学化工学院
20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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