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公布实验实践研究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3-04-23 浏览量:次
湖南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关于公布实验实践研究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大型仪器设备面向本科生开放的实验实践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共有来自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学院、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土木学院等学院的500多名学生参与项目申报,提交项目申请书共计133项。我处于4月15日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布,并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项目评审,设立A类资助8项、B类资助36项、C类资助57项。项目审核结果,请查阅《大型仪器设备面向本科生开放的实验实践研究项目资助名单(2013上半年)》(附件1)。
2、 请通过审核的项目负责人,按资助类别重新编制经费预算,明确项目在设备使用与材料购置等环节的经费额,并于4月25日前,将新编制的预算(格式请参照附件2)提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管处”)大精仪管理科。
3、 对于项目通过审核,但资助金额不足以支撑项目研究,且项目负责人又无其他经费来源的,项目申请人可提出中止项目的书面申请。该申请请于4月25日前提交实管处大精仪管理科。
4、 项目申请人提交新的经费预算后,由实管处发放《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实践研究项目设备使用机时登记卡》。项目负责人凭此卡进行开放仪器设备的预约与使用。
5、 项目经费用于购买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预算垫资购买,结题前凭发票到实管处大精仪管理科办理报账审核手续。
6、 项目的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于6月10日前提交书面中期自查报告(请参照附件3),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中期检查,实管处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7、 项目的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申请报告(详见附件4),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于7月15日前(毕业生承担的项目于6月20日前)交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后报实管处,实管处组织结题验收(A类、B类项目由实管处组织项目答辩,C类项目由各学院组织项目答辩)。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8、 各学院面向本科生开放工作,由各学院相关工作联系人负责组织并加强督促。
9、 未尽事宜,请与实管处大精仪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8664187。
附件:
1、大型仪器设备面向本科生开放的实验实践研究项目资助名单(2013年上半年)
2、项目经费预算表
3、项目中期自查报告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实验实践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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