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1-06-13 浏览量:次
各位老师:
为提高科研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在满足校内教学、科研工作使用需求的基础上,学校鼓励学院积极开展对外有偿服务工作。为顺利开展科研仪器设备有偿使用工作,学校要求各学院确定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请各位老师按照学校《关于填报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编制说明》以及《收费标准(样表)》的说明及填报要求,将实验室或课题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于6月20日前报送到科研办,填报的内容要求真实、详细、全面。学院将根据老师填报的收费标准研究后统一上报科研实验与检测中心。
附件一:关于填报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件二:收费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三:收费标准(样表)
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办公室
2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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