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0-11-29 浏览量:次
各学院、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今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共分27个领域归口申报,具体领域详见《关于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0]396号)》(附件1)要求。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和《教技司[2010]396号文》中有关规定;
2.各单位遴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择优推荐。
三、申报名额分配:
单 位
| 名额
| 单 位
| 名额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1
|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 2
| 金融与统计学院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 1
|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 1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1
|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 1
|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 1
| 生物学院
| 1
| 岳麓书院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教育科学研究院
| 1
| 设计艺术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建筑学院
| 1
| 高效磨削国家工程中心
| 1
| 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1
| 汽车车身先进设计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
| 1
| 合 计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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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工作时间节点:
1、11月26日,发布我校《关于组织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12月6日17:00前,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报送至科研能力建设处,材料包括:《“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见附件3)(需学院盖章,一式1份,附电子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4)(一式9份,附电子版,不含附件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12月8日左右,学校组织校内遴选,确定拟推荐申报人员,并在校内公示;
4、12月13日17:00前,被推荐人将填写好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8份报送至科研能力建设处。最终上报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联系人: 曾志媛 李佳 联系电话:8882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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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关于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0]396号)》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4.《“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科研能力建设处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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