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0-10-26 浏览量:次
各有关单位:
为延揽外国优秀青年学者到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中外学者之间的研究合作和学术交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09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试行)(实施方案见附件1)。2011年度该项目的第一次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当年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外国优秀青年学者,曾在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从事过3年以上基础研究工作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的经历。
2.学院推荐人选要紧密结合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要紧密结合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985”工程创新平台。重点推荐美欧日俄等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现职青年学者。
二、支撑条件
1.申报学院应为申请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外国青年学者提供政策咨询,科研合作,并协助进行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研究方向、预期目标;我校为申请人提供的在研究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申请人承诺保证资助期内在我校的工作时间;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等。其中,协议中的来华期限必须涵盖本基金申请项目的执行期限。
三、材料要求
提交我处的材料应包括:申请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该证书不得以其它材料或证明代替);两封推荐信(至少一封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学者);不超过五篇代表性论文的首页;申请人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它材料(可无);推荐意见表(附件2)。
所有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复印后装订成册1式3份(推荐信和协议必须有一份是原件)。
四、截止日期
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12月25-30日报送科研能力建设处,并将英文申请书和推荐意见表的电子版发至:此邮件地址受spam bots保护,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来查阅。
联系人:易清平 唐晖 曾志媛
电 话:88823307
附件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推荐意见表
附件3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推荐申请书
科研能力建设处
201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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