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量:次
各年级: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依据《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大教字〔2019〕33号),将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二次审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依据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学院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行动态调整。
1.困难学生等级异动:各年级、各班级应认真核对全体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认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及时调整。
2.无特殊情况无需异动,各年级、各班级应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情况学生是否存在漏评情况。
二、异动程序
1.新增入库及等级异动学生:填写《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在学生工作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板块进行申请。
2.申请退库、休学、退学学生:因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等原因退库的学生,需提交退库申请书,学生本人签字后由对应年级辅导员;休学、退学学生有个年级辅导员负责。
3.入库等级无异动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年级于3月27日下午16点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二次审核相关工作,根据入库调整情况填写《等级异动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班级、年级评议记录报送至一舍107办公室南彬老师处。
2.二次认定后新增学生按照入库等级发放助学金,休学、退学、超出学制学生停发。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相关要求发放。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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