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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08-12-01  浏览量:

关于印发《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大党字[2008]9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第十六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各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制定了《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湖南大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表

2.2008年度湖南大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工作要求

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湖南省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细则》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1、支部班子建设;

2、支部制度建设;

3、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

5、发展党员工作;

6、思想政治工作与群众工作;

7、党建特色工作。

二、考评方式、程序和要求

(一)考评方式

(1)考评工作由校党委直接领导,统一部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考评工作。

(2)考评工作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评相结合以及组织考评、支部自评与群众评估相结合的考评方式,考评结果以百分评分方式体现。

(二)考评程序

1、考核评估按党支部自评、群众评估、基层党委(党总支)考评三个步骤进行。三方面分别评分统计的权重分配为3:3:4,如党支部所在单位无党外群众的,两方面的权重分配为4:6。

2、支部自评。党支部应根据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及考核的规定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做工作总结,支部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在听取本支部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逐条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自评自查报告,连同考核评估表一并报基层党委(党总支)。

3、群众评估。党支部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含本单位非党行政负责人),征求对支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由群众根据考评标准分别评分,其平均值作为群众评估分数。

4、组织考评。基层党委(党总支)在党支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基层党委下的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组成的考评小组,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等相关资料)、调查了解等形式,在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考评标准对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5、考评意见反馈: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考评结果反馈给各党支部。

6、总结考评工作,制定改进措施:党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总结考评工作,找出差距,参照考评小组反馈的意见,制定改进措施。

7、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综合考评情况,并将考核评估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考评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考评工作;

全体党员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这项工作,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全校性的党支部考评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在不进行全校性考评工作的年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自评,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支部工作的整体状况,校党委组织部将进行抽查。

三、考评等级及考评结果应用

1、考评等级:评分满分为基础评分100分与特色工作加分之和。以考核总分值的高低定为优秀党支部、良好党支部、一般党支部及较差党支部四个等级。

总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总分在75分~89分之间的为良好;

总分在60~74分的为一般;

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较差。

2、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对考评成绩一般和较差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半年后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复评。

四、附则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08年4月8日

湖南大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表

考评

要素

考 评 内 容

满分

考评分数

支部自评

群众评估

基层党委(党总支)考评

加权统计总分

(一)

支部班子建设

(10分)

1、定期改选党支部;支委会班子健全,委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战斗力强;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向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报告汇报工作。

5

2、党支部委员正确履行职责,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部门)行政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策,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行政负责人亦积极支持党支部的工作。

5

(二)

支部制度建设

(20分)

3、坚持和完善“八个一”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期上一次党课,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学期开展一次党日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师生员工座谈会,每半年认真分析一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分析);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制度。

15

4、支部工作学期初有计划,年度末有总结,并能按照规定向上级党组织上报。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5

(三)

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分)

5、支部有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能督促党员、团员同志为创造优秀集体而努力。支部工作有特色,能根据本支部的特点,创造性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并能够及时总结经验。

8

6、支部党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以及校园文化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党员群体敬业精神强,群众对党员认可度高。支部党员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不良习惯。

4

7、教工党支部: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党内活动,并主动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支部工作氛围好,党员工作积极性高,团结协作精神强,任务完成好。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和行政布置的各项工作,群众反映好。

学生党支部:学习气氛好,支部能够督促党员带领学生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习风气好,学生获奖率高,文明宿舍挂牌率高,支部和支部党员在学生中影响力大。

8

(四)

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

(20分)

8、党员教育管理有年度计划。按照“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形势任务,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生动、主题鲜明的党员教育活动,效果良好。

4

9、坚持政治学习制度,能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教育管理理论,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决定。

4

10、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

11、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落实管理责任,使每位流动党员都处在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加强对出国党员的管理。

3

12、严格党员管理,监督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做合格党员,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党员及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支部年底向党员公布党费交纳情况;有准确的党员名册,党员管理建立台帐;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员材料的核实、保管和移交工作。

3

13、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特色主题活动,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党员成效显著。

3

(五)

党员发展工作

(20分)

(五)

党员发展工作

(20分)

14、严格按照《党章》标准和党员发展方针,科学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35岁以下青年教师及双高人员的发展工作。

8

15、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七个不发展”原则,严把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坚持和完善团员推优制、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责任制和票决制,保证发展党员质量高,发展对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4

16、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督促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按照党员标准,及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

17、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坚持培养联系人制度,督促培养联系人每季度、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对重点培养对象建立培养教育档案,并认真组织落实,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工作。

2

18、每年年底向基层党委(党总支)及时上交下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及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统计情况。

2

(六)思想政治工作与群众工作(10分)

19、支委会定期分析、研究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本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

20、全面推行党员服务群众承诺制度,经常深入群众,征求群众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师生员工办实事、解难题。深入开展大学生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坚持和完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经济困难学生制度和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制度,党群关系好。

4

21、积极支持群众组织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在学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

(七)

党建特色工作

22、本支部或下属部门受到上级表彰,国家级每项加6分,省部级每项加4分,地市级加3分。

23、党员先进事迹经新闻媒体报道,省级以上加3分,地市级加2分。

24、支部工作有创新,活动有特色,有影响,效果好,成绩显著加3分。先进工作经验在一定范围内有推广价值的每项加2分。

25、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学校及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上发表党建工作方面的论文加1分,获奖另加1分;立项校级及以上党建课题的,加2分。

26、其他特色工作。

总计得分

附件2:

2008年度湖南大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评估工作要求

1、指导思想:要本着从严要求、以考促评、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组织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党支部的建设情况。通过考评,努力营造互相学习、创先争优的氛围,同时,促进党支部成员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学校建设、改革与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创建党建工作先进高校。

2、组织实施:考评工作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基层党委下的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组成的考评小组,按照评估办法,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

3、时间要求:本次考评要求在5月10日前完成,并于5月30日前将《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结果汇总表》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考评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结果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党支部名称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注:经考核评估,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党支部 个,良好的党支部 个,一般的党支部 个,较差的党支部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