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我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批复名单公示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6-05-19 浏览量:次
各年级:
我校于2015年12月报送的2015年度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材料日前得到教育部批复,我院共获批38人。现将批复名单公示如下:
获得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学生名单:
陈静伟(化工院) 刘志勇(化工院) 孙 俊(化工院)
史毓玮(化工院)
请相关老师通过批复的名单通知申请学生本人。按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代偿资金即将划拨至我校,届时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将此笔代偿资金发放至获批学生账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学校中国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账户,学费代偿学生的代偿金将通过我校在新生入校时发放的中国银行湖南大学支行的银行卡)。
对批复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5月25日17:00前联系学校资助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电话:0731-88823852
特此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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